3月1日起,按照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相关文件规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这意味着,以往每换一家医院就要重复做一次检查这种长期困扰患者的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医疗检查结果”互认的益处显而易见,如可以为患者省去重复检查的麻烦和伤害,也能节省一定的检查费用,可以说是解决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之举。但需要注意的是,有些检查是有必要重复做的,不能一概而论,尤其是某些特殊病情发展快,需要多次检查才能准确判断病情,对后续实施精准治疗提供可靠依据。对于这些“重复检查”,患者及家属还是需要相信医生,全力配合。
另外,也有一些医疗机构由于医生资质和医疗设备“不到位”等原因,其检验结果不够准确,因此无法被上级医疗机构认可,当患者转院到上级医疗机构时也需要重新检查,这种情况也要正确看待。解决这一问题,需要相关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大医护人员的业务学习和管理,及时更新升级医疗设备,必要时可以选派医护人员到上一级医疗机构学习“深造”,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
医疗检查结果互认政策的出台,是医疗卫生体系改革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但解决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仍有很长的路要走,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举措,全力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推动医患之间增强信任,降低患者医疗费用。要多从细节上下功夫,让这份医疗“民生大礼包”越来越厚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