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整洁有序的小区环境,按照县委、县政府 “创城”工作要求,日前清原镇政府、县住建局、综合执法大队、桥南社区、小区物业等部门联合执法,对中房一期小区内乱堆乱占、占用公共场地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专项整治,根据《清原满族自治县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有上述行为的当事人下达了《关于清理小区内擅自占用公共场地行为的通知》。4月26日,相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对占用公共场地乱堆乱建设施进行依法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