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5日是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的国家安全意识,提高企业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在第八个“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近日,区司法局联合五龙背镇、同兴镇,分别深入到丹东天皓净化材料有限公司、丹东市红升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进企业”普法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专门邀请辽宁凡响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亲自授课。他紧紧围绕“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夯实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社会基础”为主题,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深入浅出地讲解关于国家安全、网络安全等相关法律知识,以及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和自我防护等方面内容,将维护国家安全融入到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中,教育引导企业职工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工作人员现场还向企业职工赠送了《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总体国家安全观宣传手册》《国家安全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讲座结束后,刘鹏律师专门解答企业提出的在生产经营遇到的法律问题,并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企业职工代表纷纷表示,通过这次活动,加深了他们对国家安全的认识和了解,深刻认识到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进企业”普法宣传活动是振安区司法局全面落实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和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国家安全意识,积极引导企业依法治企,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精准的法律服务,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