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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区关于受理2025年春季房交会(换房大集)活动期间“卖旧买新”“小房换大房” 购房补贴申请的通知
【2026-01-04 来源:合作区】

合作区关于受理2025年春季房交会(换房大集)活动期间“卖旧买新”“小房换大房”购房补贴申请的通知

为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房地产工作部署,根据丹东市2025年春季房交会(换房大集活动安排,现就受理合作区2025年春季房交会(换房大集)活动期间“卖旧买新”“小房换大房”购房补贴申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本次申请购房补贴为在合作区“卖旧买新”“小房换大房”

二、申请时间

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30日

三、受理地点

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管理局1707室

四、补贴标准

如购房者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出售自有商品房(包含房改房),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的(以登记时间为准),活动期间在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按新购商品住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元补贴。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建筑面积大于自有住房建筑面积的,可按面积差再增加每平方米20元补贴。

五、购房补贴提交材料

1.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2.辽宁增值税普通发票;

3.在合作区税务机关缴纳契税税收完税证明

4.购房人有效身份证明;

5.需提供自有商品住房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的证明材料。

6.不动产转移登记证明材料由购房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调取档案复印,包含不动产权证号、地址、建筑面积、转移登记时间等相关信息。

7.购房人提供丹东银行或交通银行Ⅰ类卡复印件。

申请人提交的第1-3项材料,均需在活动期间(2025年3月21日至420日)发生并取得。未能在420日前取得辽宁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契税税收完税证明的,开具日期可延至4月22日。申请人提交资料为复印件的,需携带原件进行核验。

咨询电话:3123660



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