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作区(新区)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许可申请公告
为认真做好合作区(新区)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许可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原则审批经营网点,现将合作区(新区)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许可申请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范围
合作区(丹东新区)辖区范围内(除禁放区外),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 4128—2019)要求的选址及外部距离要求。
二、申请时间
1、2026年1月13日—2026年1月19日预申请,进行初步审核。
2、2026年1月20日—2026年1月26日正式申请,提交申正式请材料正。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登录丹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线上申请,或到丹东市政务服务中心合作区综合窗口进行线下申请。
四、申请条件
申请(临时)零售经营点应当符合下列申请条件:
临时点申请人(主要负责人)需持有丹东市应急局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如图),按照“一人、一点、一证”要求进行申请,即:一位个体经营者只能申请一副《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只可在同一地点经营。许可证不得转借、转租及转让,一经发现,取消经营资格。同时销售人员需经过相关安全知识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主要负责人证示例)
五、申请材料
1、申请表
2、零售点及其周围安全条件说明
3、主要负责人与销售人员培训证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咨询电话:3131711
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