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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作区(新区)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许可申请公告
【2026-01-13 来源:合作区】

关于合作区(新区)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许可申公告

为认真做好合作区(新区)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许可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原则审批经营网点,现将合作区(新区)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许可申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范围

合作区(丹东新区)辖区范围内(除禁放区外),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 4128—2019要求的选址及外部距离要求。

二、时间

1、20261132026年119预申请,进行初步审核。

2、2026年1月20日—2026年1月26日正式申请,提交申正式请材料正。逾期不予受理。

、申方式

申请人可登录丹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线上申请,或到丹东市政务服务中心合作区综合窗口进行线下申请

、申条件

申请(临时)零售经营应当符合下列申条件:

临时申请人(主要负责人)需持有丹东市应急局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如图),按照“一、一点、一证”要求进行申请,即:一位个体经营者只申请一副《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只在同一地点经营。许可证不得转借、转租及转让,一经发现,取消经营资格。同时销售人员需经过相关安全知识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主要负责人证示例)

、申材料

1、申请表

2、零售点及其周围安全条件说明

3、主要负责人与销售人员培训证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咨询电话:3131711

   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13日